关于暂停全区农村(社区)家宴中心、婚宴中心、文化礼堂等集体聚餐活动通告
为进一步防控全区农村(社区)因人员集聚而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,根据省疫情防控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省疫情防控办〔2021〕1号)、市防控办《关于加强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杭防组办〔2021〕1号)和区防控办《关于加强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临防组办〔2021〕1号)精神,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全区农村家宴中心、婚宴中心、文化礼堂等集体聚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